2013年1月4日 星期五

J. M. Bochenski(波謙斯基)/著 王弘五/譯 鵝湖出版公司


 
前言
第一講  定律
1.世間是有這種「律」存在的……它是讓我們的理智活動,清楚及確實的基本依據……事實上在吾人所知的事物中,已經很少像「定律」––––尤其是數學上的純粹定律––––那樣對人類的生活,有這麼大的影響力了。(P.3
2.在這世界中吾人所知的每一個事物,其之成為如此,都是出於「偶然的」;它也可能不成為這樣子,而成為別的樣子,或甚至根本不存在。(.5
3.定律本身並不等於它的意象,而是存在於人心之外的。它超越一切的方位。……它超越時間……它不起變化……定律並不是單獨的個體,而是普遍的。……但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定律是必然的(P.6
4.甚至所謂的「或然率」也是必然的。雖然或然率是說,某是將以多少百分比的可能性發生,但既然它將剛好以這個數目的或然率發生,而不是以別個數目的或然率發生,這就是必然的。(P.6
5.其他的科學,都預先假設了必定有定律存在。然後,他們才去尋找定律、探討定律、和發展定律;至於「定律究竟是什麼」,則絲毫不感興趣。(P.7
6.這世界裡的定律是具有實際效力的。(P.9
7.若說某人的精神無時間性,那才是無稽之談哩。也許它將永遠存在下去,但就吾人目前所知,它總有誕生之日,這便有了時間性。(P.10
8.也許有時我們也會說定律存在於精神之「內」,但當我們這樣說得時候,意思指示只那被精神所認識的「定律」;至於原來的定律,則必定以某種方式存在於精神之「外」(P.11
9.定律之存在及其有效性,是以某種方式獨立於吾人之外的,人類只能或多或少地去認識它們。(P.11~P.12
10.      實在界之中有兩種基本的存有形式––––一是「實際的」(real),一是「理想的」(ideal)(P.12
11.      一般來說,對這問題,有三種極為重要的解答。
第一種是:理想的東西獨立於實際的東西而存在,也就是說,它是獨立字存的;它超越於實際的世界之上,而自己構成另外一個特別的世界。……提出這種主張的人,一般認為是柏拉圖。……
第二種解答是:理想的東西固然存在,但它們並無脫離實際的東西而存在––––它們存在於實際的東西裡。更精細的說,在這世界裡,只有事物之某一結構或形式上才會一再地重現它本身,這種結構或形式稱為「本質」;我們的精神能夠從事物之中,看出一些法則或「定律」。這些定律只呈現在吾人的思想裡,而非存在於吾人的思想內,但是由於它們在事物本身裡有其成立的根基,所以對這世界是有效的。基本上,這是亞里斯多德的解決辦法。……
……第三種的解答……它相信:理想的東西只是存在於思想裡。然而定律為什麼會對這世界有效呢?這是因為事物的結構,乃是思想中的是定律之一種投射。提倡這裡論的,是德國的大哲學家康德。(P.13~P.14
12.      歷來的哲學,就是對於這三種解決加以反省而形成的(P.14


第二講  哲學
1.首先,有一種看法認為「哲學」是一集合名詞,它用來泛指那些到目前為止科學上無法處理的事物。這是羅素伯爵及許多實證論者的主張。。(P.16
2.第二種意見是認為:即使一切可能有的科學都從科學脫離出來了,哲學也不會消失;因為,因這意見看來,哲學根本就不是科學。……所謂哲學思維,意思並不是以理智去思維,而是要用一種多多少少是「非理性」的方法去思維。……所謂的「存在主義」即為其一。(P.18
3.維根斯坦:在無法言談處,吾人必需保持沈默。(P.19
4.歷來的哲學家皆在試圖著解釋實在界。但所謂「解釋」,意思當然是指:用理解的方式合理地去解釋事物。……哲學家就是以合理的態度去思維的人,他企圖把清晰性––––意思就是說「秩序」,而秩序的意思又是「理性」––––帶進我們這個世界和生活裡。(P.20
5.其他的科學用以站立的基礎之處,或視為成立的條件而不予以探討的地方,正是哲學家下手開始發問的地方。(P.24


第三講  知識
1.依笛卡兒看來,吾人的感官實在太常欺騙我們了。(P.27
2.事實上,理智也是很容易犯錯的。(P.28
3.笛卡兒相信,他已經在「我」裡面找到了一個可以確定的東西。他說,如果我欺騙了自己,至少這個「我」便必須是存在的;因為,為了能夠思想––––懷疑或自欺都是思想––––一個人必須存在。由此遂產生了他那句名言:「我思故我在」(cogiro ergo sum)。(P.28
4.笛卡兒沒有把「思想內容」與「思想者」這兩樣全然不同的東西分辨清楚。……因為從「我思」,唯一能夠證明的只是有一思想存在,而此處之存在,至多儘能意味著有「思想內容」的概念存在。若由此便結論說:有一個「思想者」存在;這就完全不對了。(P.28~P.29
5.所謂證明,就是要從吾人已知的推出新的事物來。(P.30
6.所謂「實在的」東西,其與幻想之間的不同主要在於:實在的東西是受著定律的統治,所以它是有秩序的,但幻想則否,它沒有此種秩序。(P.31
7.固然我們可以確定有東西存在,但這世界中的事物其構造如何,卻是另外一個問題。(P.33
8.存在於這世界裡的東西,其數量比我門認識的還多;而且吾人所認識的,也比我們能傳達給他人知道的還多。(P.33
9.在吾人所擁有的知識當中,其之真,大多僅是可能之真而已。(P.35~P.36


第四講  真理
1.第一種是,事物符合於思想;……哲學家把這種真稱為「存有上的真」(ontological truth)。但是還有第二種,其方想剛好相反;亦即當思想、判斷或命題符合於事物時,……哲學家把這第二種稱為「邏輯上的真」(logical truth)。(P.37~P.38
2.一旦陳述清楚了,他們顯然便都是絕對的真或或絕對的假,而根本不是相對的。(P.39
3.科學家和一般人之所以認為某命題或某系統真,並不是由於它符合於實有,而是由於它「有用」。(P.41
4.「真理就是實用」。這正是「實用主義」對於真理的看法。(P.41
5.認識論上的唯心論之哲學理論……是認為:不錯,有事物存在,而且也有絕對的真理存在,但它並不存在於吾人之外。換言之,它們都以某種方式存在於吾人之內,存在於吾人之思想之內。(P.43
6.按觀念論來說,吾人必須說知識是創造的,它創造自己的對象。(P.44
7.實在論者說……認識是在認識那存在於認識行為之外的對象,而這對象,早就以某種方式存在於那兒了。(P.45
8.觀念論與存在論之間的衝突,主要是在它們對於知識的看法不同:知識是由於「創造」對象,還是由於「理解」對象?(P.45
9.所有人類的知識都必須被了解為「對於對象的理解」或「對於對象的創造」。任何的妥協都是錯誤的。……一個人必須主張:根本沒有外在世界,人心創造一切;否則便必須主張:除了內容的組合之外,人心什麼也沒有創造,吾人所知的任何事物,都必須以某種方式存在於人心之外。(P.47


第五講  思想
1.人類在科學上的成就,必須歸功於「思想」的地方,遠比必須歸功於「觀察」的地方多。(P.48
2.科學的思想或嚴肅的思想是:有規律的、並指向於知識的思想。(P.49
3.如果它是呈現出來的,那麼我們就應當去看它、去描述它;但如果沒有呈現出來,那麼我們認識它,唯一的辦法,便是依靠推論。……吾人的認識不外只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直接去了解事物––––以感覺或心靈去了解,另一種是利用推論;除此之外,沒有別的辦法。(P51~P.52
4.沒有例外,當吾人在做推論的時候,我們都擁有兩樣不可缺少的東西:一是「前提」,亦即已知為真或以某種方式接受為真的述句或命題;一是用以推論的「規則」。……除此之外,我們還必須知道羅稽家所謂的「肯前律」––––也就是說,具有「如果…………」這種形式的語句––––同時又接受了該條件句的前項時,我們就可以接受它的後項。(P.53)凡是絕對可靠的規則,基本上,都是那一條「肯前律」的變形。(P.54
5.自然科學是藉著並非絕對可靠的規則在做推論的。由此導致的結果是,自然科學所做出來的理論,永遠無法成為完全確實的真理。(P.55
6.科學只在「它自己的」領域裡方才有效。(P.57
7.科學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可以說就是保護真的思想,以對抗那些幻想和無意義。(P.58


第六講  價值
1.馬色爾:「你不是在看戲」(P.60
2.我們必須嚴格地分辨三樣東西:首先、有一個實在的事物,它能被賦予(正面的或反面的)價值,……第二、這事物是因為具有一種性質,所以才能夠被評價。……第三、我們說過,還有吾人對它的關係和反應,……這三樣東西:具有價值的事物、價值本身、以及吾人對價值的態度,絕對不要混淆了,因為它們完全不同。(P.63
3.在不同的時代和文化裡,事實顯示,人類在道德上的評價會有很大的差異,至於美感上的及宗教上的評價,變化的幅度更是大了。(P.65
4.實證論……主要是由英國經驗論者提出的。他們認為,評價之相對性及變遷性,完全可以用價值本身之相對性及變遷性來解釋。照這些思想家看來,所謂「價值」,只是評價的一種沈澱物而已。……而一旦情況改變了,使得原來那些被重視的事物或行為演變成毫無用處,那時價值也會隨而改變。(P.65
5.理想論者……(主張)吾人的評價,固然是會變遷的、相對的、經常不同的,但價值本身卻是永恆的、不變的。(P.66
6.任何想要研究這類問題(理想論)的人,都應當去讀謝勒的書;也許讀完之後你仍會反對他,但若要討論價值的問題,卻不認識這位大思想家,依我看來,是不應該的。(P.67
7.我們若不了解一個人的行為,便不應該隨便去罵他瘋狂。(P.67
8.吾人對價值的領會,並非儘依賴於個人的智能,它特別還依賴於吾人的意志。(P.68
9.價值亦剛好句有兩種特徵:細節會變,但基礎不變。(P.69
10.      依我看來,這真理是人類生活的重心:「吾人一生中最應全力以赴之事乃是,尋找價值、了解價值、並深深地體會價值。」(P.69


第七講 
1.人(而且也只有人)顯示了許多甚為獨特得特色;其中最特出的是底下這五樣:工藝、傳統、進步、與其他動物迥然相異的思考能力、以及最後,反省性的思惟。(P.72
2.人是藉著「傳統」在社會裡面成長。這樣的傳統不是天生具有的,它不是本能––––而是經由學習得來的。(P.73
3.數學是科學的最重要工具。(P.74
4.人具有一種特質,能夠超越那一條在生物學上用以統攝整個動物王國的「實用定律」,而不完全受這條定律支配。(P.74
5.人之探討一件事,能夠完全沒有實用的目的,而只純粹為了求得知識。因此,他能夠研究客觀的科學,並且事實上,他已建構出這樣的科學。(P.74
6.每一個人皆能直接地意識到自己是自由的。由此似乎亦可看出,人至少在某些時刻裡,能超越一切的自然律。(P.74~P.75
7.他能夠做「反省性的思維」;也許這是所有特色中最突出的一點。人不像其他的動物那樣,只指向外在的世界。他還能向內反省自身,關心自己,思慮自己的存在意義。(P.75
8.在人之內的「精神」與人的純粹動物性是息息相關的。(P.75
9.即使靈魂真的是不滅的,也不算已經解決了那個問題(指人生的處境、意義)。因為即使如此,我們仍然不明白:人––––甚至是在另一個世界裡––––能用什麼方法達到無限。(P.79


第八講  存在
1.我總覺得與其用「存有」這個詞兒,倒不如乾脆用「存在的東西」(that  which  is)這幾個字。(P.81
2.除了存在的東西之外,別無它物存在。(P.81
3.至於「存有」,它是「存在的東西」之抽象名詞。(P.81
4.在哲學研究裡有一條基本原則是說:「若可能的話,應該把所有抽象的名詞皆還元成具體的名詞。」;因為這樣一來,吾人的研究才比較容易進行,而且至少在某一程度上,還可以消除那經常出現在修項領域裡的一些毫無意義的言辭。(P.81
5.事實上思維本身也是存在的,所以它反而應該隸屬於存在的東西。(P.82
6.存有論者認為,基本上觀念論也是一種存有論,只是他們自己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所以儘能算是一種膚淺的存有論。(P.82
7.既然可以把存在的東西區分成動物和植物,我們當然也可以在為它構作一個更具普遍性的分類,使這分類不屬於生物學,而屬於一個包容一切科學之最普遍的學問,這就是「存有論」。(P.83
8.「無」以某種方式存在(P.84
9.依照「真」的定義,如一句話是真的,則事實便是如同那句話所說得那樣。(P.84
10.      我認為我們應該區分「實際上」存在的東西與「理想上」存在的東西。(P.85
11.      依我看來,顯然每一件吾人所知的東西,都有一些缺如跟它有關;而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凡是存在的東西都是有限的。(P.86
12.      我們似乎應該在實際存在的東西之內,再區分兩樣東西:即「現實」––––已變成的東西,與「潛能」––––能變成的東西。但並不是所有的哲學家都同意這樣分。古希臘的思想家八門尼弟斯(Parmenides544-504  B.C.)、稍後的梅葛里學派(the Megaric school)、以及最近的德國哲學家哈特曼(Nicolai Hartmann)和沙特都認為,現實與潛能蠆基本上是完全相同的東西。反之,亞里士多德一派的人則相信,他們之間必然有尖銳的區別。(P.86~P.87
13.      (有關範疇的問題)我們似乎應該把存在於是界之內的東西分成三大類。第一類是「事物」……第二類是「性質」……第三類是「關係」……(P.87
14.      萊 布尼玆,這一位十七世紀的卓越邏輯家,便建立了一個事物與事物之間完全沒有實際關係的系統。反之,黑格爾的系統則全部只由關係構成;在他的系統裡面,所謂 事物,儘不過是一堆關係的集合體而已;而性質,則僅是關係的表現。還有一些哲學家,和亞里士多德一樣,肯定上述三者揭示基本的範疇。(P.88
15.      許多哲學家認為,本質這東西,是由主觀的觀點決定的,它們在實際的世界裡並無根基。這些人的主張,和那種認為有實際的本質存在的主張,在哲學裡一向是最重要的衝突之一。(P.88~P.89
16.      黑格爾……一個事物是藉著它的關係才變成存在的,這些關係構成了它的本質。……別的哲學家相信,固然有些關係是屬於在本質上必要的關係……但也有一些關係並不屬於本質上必要的關係。(P.89
17.      一個存在的東西是由於擁有「存在」才成為存在的,但由於擁有「本質」才成為它那樣的東西。(P.90


第九講  社會
1.社會哲學裡面最重要而又最基本的問題,是所謂「社會的實體問題」(P.92
2.社會的約束力並不止於外在的而已。它還滲入我們的思想和感情深處,而程度相當高地決定了我們整個的精神生活。甚至我的感觸和我的希望,大部分的情形下,也都是依賴於我所受的教育,和依賴於現在整個社會之所思所覺。(P.93
3.人似乎只是所有個人的總合而已(P.94
4.雖然社會以一真實的力量呈現在我的面前,但我卻找不到它,因而在這世間裡,它似乎又是不存在的。(P.94
5.最重要的是,在社會裡面唯有個人才是實際存在的東西,而整體,則僅是由一個個的個人組成的而已。(P.95
6.與個人主義互成對立的理論……第一種理論……認為的自立體並不是個人,而是「社會」……另一種理論……它是認為,實際上只有一個範疇存在,或換言之,只有一種實際存在的東西,這東西就是「關係」。(P.97
7.第一,在社會裡面,唯一完全實際存在的只有個人;第二,但社會並不僅是個人的總合;除了個人之外,在人與人間還有一趨向共同目標的實際關係在。(P.99
8.個人本身,仍然保有其自己在社會上或政治上肢一切活動之最終目標。但為了達到這個個人的目標,他必需認清社會之實有性及社會本身之目標。而社會的目標又是因著個人的幸福而建立起來的。(P.100
9.隱藏在政黨與政黨間的衝突背後,以及不幸演變至炮火連天之戰爭背後的最大爭執,在本質上,都是由於亞理士多德和黑格爾兩人對於人在社會中的地位看法不同所引起的。(P.100


第十講  絕對
1.當吾人在做哲學思維時,總是易於受到信仰的影響;(P.101
2.上帝的存在,從來就不曾被任何一位重要的思想家認真地懷疑過。(P.102
3.歷來哲學家對這大問題的爭論,根本不在於是否有一絕對或無限存在。……此處的問題不在於上帝是否存在,而是在於祂是否具有人格或精神。……被爭論的問題––––我再說一遍––––並不是上必是否存在,而是,我們應該如何去說祂。(P.102
4.大多數的哲學家,都以經驗做基礎去證明上帝的存在。(P.104
5.沙特:人必需在上帝與荒謬之間選擇其一。(P.107
6.對哲學家來說,上帝並不是愛和尊敬的對象,而是理解的對象。(P.107
7.當代的思想家大多相信:神聖的領域完全與形上學無關。(P.120
8.因為「哲學」不外是:吾人以決不妥協、毫無受限的心態,竭盡其力地投身於「以理智解釋世界」。(P.112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